嘉陵区,隶属于四川省南充市,位于嘉陵江西岸,嘉陵区是国务院1993年9月批准成立的县级行政区。北靠顺庆区,南邻武胜县,西接西充县、蓬溪县,东连高坪区,并与成都、重庆形成一个两小时经济发展圈。嘉陵区管辖6个街道、22个镇、18个乡,幅员面积1278平方公里;2013年,总人口70.48万人。截至2015年,嘉陵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.9亿元。2018年7月31日,四川省政府批准嘉陵区退出贫困县序列。1993年7月2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充地区、南充市、南充县,设立地级南充市。市人民政府驻顺庆区。南充市设立顺庆区、高坪区、嘉陵区。嘉陵区辖金宝、里坝、龙蟠、双桂、西兴、大通、安羊、金凤、曲水、李渡、吉安、安福12个镇和三会、太和、礼乐、大兴、一立、龙岭、木老、世阳、盐溪、火花、文峰11个乡,嘉陵区人民政府驻火花乡。
嘉陵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